第111章 走路就是要比坐车慢(2 / 2)

重回1984赶山狩猎 蜗猪 7116 字 1个月前

米雅利忽然就想起来了。

“不记得不行,上次那小伙子请你吃面,叮嘱半天不能放香菜进去。”

心里很乱。

.

离开卫生院,王浩峰的心情明显不错。

我们今天约定好,以后只要我们三人一起出去,得到所有能卖钱的东西,我们都按照约定比例。

余秋堂看两人如此推辞,他心里也很安慰。

刚才余秋堂说王浩峰是个狠人,他还不相信,看到余秋堂那么大的力气后,终于是怕了。

老板也是小本买卖,卖你一碗面就三毛钱,倒这么多醋进去,肯定亏。

老柳这才点点头。

我六成,你们两人各两成。

“对的,就是这个理儿。”

玉米刚开始结出棒子,就可以生着啃,也是香糯可口,和水果味道相差无几。

“那是自然。”

柳叔毕竟是过来人,知道这两人肯定在阴阳怪气赵松,也叹息声,“小松你以后也要向秋堂和浩峰学习,把自己本事锻炼好。

余秋堂笑道:“真的不要?”

“那就祝你好运,你要是能将柳春燕搞定,我一定给你行个大大的礼(就是包红包的意思)。”

她的脚步走的很快。

赵松跟着他学习十几年,也是看着长大,这孩子啥都好,就是迟迟担不起事,真叫他着急。

余秋堂说出上半句话,立刻就被王浩峰接了下半句,两人像是商量好的,一唱一和。

还是加臊子的那种。

“你胡说什么呢。”

“怎么,你认识嘛,快说他是谁?”

“那你到底咋办嘛,你总不会想着要和小松……”

“对啊,我记得。”

他应该没看错啊,这两个小伙子来,燕子就是比平时活泼很多,咋一说正式提上日程,她又这么不耐烦。

虽说钱代表着人成功的一定标准,但却不能代表幸福的尺度。

“想啥呢,我就是死也不可能嫁给赵松!”

说,你们到底在玩一种什么性质的游戏,我咋有些看不懂呢。”

看看别人,被他救过的,日子哪一家不如他呢?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想着说大公无私,医者仁心?

纯粹是白费功夫。

反正挨个要尝尝,只要能吃,哪怕是味道一般,都必定要试试。

听说他们是在山里面打猎的,估计杀生杀多了,人狠着呢,犯不着和这两个家伙。计较太多。

难道也是他送的。

余秋堂得到1200,其他两人各自400块。

有梦想总是好的。

原本这个位置,是给赵松准备,眼下看样子,赵松这小子真是难成大器,将来能不能成为一名好医生都难说。

“咋个不能,我给你说,燕子,这男女关系啊,说的再好听,也大不过一个缘分。

要是嫌我贵,那就去镇里面的卫生院看,麻烦不说,价格还要比我贵好几倍,愿意去就去吧。

“那你逗我。”

看,我就这点要求,不过分吧?”

赵松要是能像他们这样,那该多好。

大家都很满意。

她自己也被弄的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一般人家,鸡蛋不破的话,是轻易不舍得拿出来吃,肉更罕见,逢年过节能吃上一顿,就已经是幸福之家。

她最亲爱的妹妹,就守候在故乡。”

米雅红扫了眼,“谁啊,你心上人?“

“到底是哪个小伙子,大婶,不会就是那个人吧?”

正想的美呢,目光和柳春燕交汇,他尴尬投以笑容,却遭到柳春燕冷眼回击败。

如果过程中你们谁出力更大,分配的时候我会拿出一部分再多分,就这么说定,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商讨这种问题。”

“我大姐的一颗心啊,早已飞出心田,跟随那高大帅气的英雄去了他方。

“……瞧我的好吧,春燕已经对我有了好感,只要我继续努力,一定能打动她的心,我有这个信心。”

余秋堂想想,他还真不知道。

事已至此,老板娘自是无法掩饰,“可不就是他嘛,不过我跟你说了,你可千万不要告诉他是我透露的消息。”

谁叫他有自己这个好兄弟呢。

可问题是,她喜欢有什么用呢,关键是看人家,人家可是有喜欢的姑娘。

自认为在和柳春燕发展道路上,已经成功迈出关键一步。

大家日子都过的紧紧巴巴,不敢生病,一旦有病,基本都是不治疗,硬撑过去。实在不行,才会找他去看。

要不是会被家里大人镇压,这种勇于创新的神农精神,那是万万不可能停歇。

“对啊,我也知道这个,所以我不是拿的多嘛,既然我们都决定好比例了,就不能再有其他规矩。

柳春燕一怔,心想父亲你这么直接的嘛。

若是现在还没赚到多少钱,就一直纠结分配,那如果有天,我们都发达了,指不定因此还会吵起来。

余秋江和王浩峰看如此情形,便知道再说啥也没意义,只好答应。

米雅利看着妹妹戏谑的表情,也不知该说什么。

出尔反尔,也不是我们做事风格。

这可把老柳给搞糊涂了。

“我只是感叹,原来我大姐的救命恩人,竟然是这样高大英俊的男人,在这个时候,我就不得不为我大姐感到揪心……”

不过。

等师傅干不动之后,我肯定不会像这个样子,到时候病该看还要看,钱账该收我照收。

一想到有这么个人,曾暗地里默默注视自己,观察着自己一举一动,实在是让人没办法不在意。

“噗。”

米雅利一眼就看到余秋堂。

余秋江说。

老板娘忽然一拍额头,尴尬地说,“你瞧我,小伙子说不让提的,你看我把这事给搞忘了。”

赵松更是郁闷,只能装作没看到。

他重生的目的是幸福,而不是拥有数不清的财富。

余秋江家原来肯定是过不上这种生活。

他不知道救了村里多少人。

这轻柔的微风啊。

他个头实在太高,不注意也说不过去,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他总是鹤立鸡群,搞的街道人流高低参差不齐。

可能性不说没有,但并不算多。

“?”

“大婶,你记得我口味啊?”

请你一定告诉我亲爱的姐姐

“你还记得嘛,那天晌午,对,就是我过生日那天,我们去商店你给我买了丝巾。”

里面的人没有逻辑,仿佛只需要一个碰触的机会,就能喜欢的死去活来,爱的山盟海誓。

两人小时候都很穷,照例是没什么水果吃,这附近能吃的东西,他们几乎都尝个遍。

米雅利一脸不解,“哪个小伙子,请我吃面?”

或许是当日在商店里看到她也喜欢,所以悄悄买了,不敢直接见自己,只好委托门卫大叔转送。

如果倦了,累了回来吧。

“真的,啥时候?是谁?”

想到这里,他将赵松支出去,笑着问女儿,“咋样,这两个小伙子伱看上哪个?”

但这些话,她可不想当着父亲面说,便摇摇头说,“爹,瞧您说的话,我喜欢有什么用呢,这又不是做买卖,双方谈个价格就能卖。”

若是没他,估计很多人就直接放弃,那可真是太糟心。

既然这样的话,那当初的丝巾……

她和那个人并不认识啊,就算当初在商店里碰到一次面,可两人并没有说话,难道就那一次,他就喜欢上我了?

不会吧。

等等。

吃完饭,两人去野市拿到剩下的两百多块钱。

啥生活条件也经不起这么造。

记得当时门卫大叔说,是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子,她没有印象,就以为是送错人。

眼看着这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慢慢就无法进山,甚至到村民家看病都会变得越来越困难,赵松顶不起来,还真是麻烦。

“那是当然,我们还会给你说虚的不成,我们跟着你能赚到一些钱,就已经很满足,哪能啥都沾呢,我们没那么贪心。”

“不认识。“

婆婆丁就是蒲公英,开花的时候,下面会有一尺多的花茎,吃起来甜兮兮又苦兮兮,很多小孩就喜欢砸吧这个味。

“晌午就在我这里吃饭吧,春菊都快做好了。”

忽然,她脑子一个激灵。

咦!!!

怎么觉得有点瘆人呢。

现在回想,极大有可能。

那孩子的病症,说不定与营养不良,缺乏某些微量元素有关。

就算不是这样,多补充营养,让孩子身体素质得到改善,也是极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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