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那些人也喜欢(1 / 2)

从包厢出去,苑福宁背着手慢慢观察着楼梯左右,三层往上就是待客舞女清倌的休息区,但楼梯间有栅栏围着。

不过她今儿的衣裳和跑堂小厮撞色。

不细看根本就是一样。

苑福宁在楼梯口晃悠,半晌,来了个小厮端着菜急匆匆的往楼上赶。

她立马拦住:“大哥!刚才那包房找人要点菜呢,我这刚来几天,还没资格点菜。”

小厮腿还是习惯性往上迈,脑袋却随着她的手往一边看,差点没连人带菜扑地上。

他把滚热的汤煲递给她:

“你把这个给青竹姑娘送去,我去点菜。”

苑福宁忙不迭的点头,顺着楼梯往上走,从上面来的小厮还顺手帮她把木栅栏挪开了。

她走的极快,甚至都没来得及问青竹是谁,住在哪,一溜小跑的窜上了四楼。

这汤煲真是从火架子上刚撤下来的。

特烫手。

四楼往左,十几个房间依次排开,再转过一个直角弯,是一条长廊,尽头有一扇门。

这就是夕月的屋子。

春凤楼最有名的鸨儿。

她把汤煲抵在墙上,勉强腾出手敲了敲门。

里面的古筝声忽然就停了。

夕月:“谁啊?”

苑福宁并没有说话。

夕月:“是谁?”

拖拖拉拉的脚步声由远及近,门吱悠开了一道小缝,夕月见到她一惊。

“是你。”

苑福宁蹙眉:“你认识我?”

夕月似乎意识到自己失了态,往里让了让,“进来说话。”

苑福宁早就想好的一套威胁话术压根没用上,人就被拉进了屋子。

夕月的卧房是个整体圆形的结构,单面弧形窗子无一例外全都大敞着,冷风嗖嗖的直往屋里灌。

正中间一架古筝。

全屋竟然都是绿色为主,半点红粉气息都没有。

苑福宁环顾自周,要是不知道实情,只怕会以为这里住了一位隐居的墨客。

夕月搬了一张圆凳给她,上面铺了张纯白的手帕。

她搓搓手,“这凳子和帕子都是今天新从外面买回来的,很干净,你可以放心用。”

苑福宁摇摇头,在古筝前的贵妃榻上搭了个边靠着,抬手示意她坐下。

夕月:“我不意外你来找我。”

“是因为容玉晓吧?”

苑福宁看着她。

夕月笑了笑,嘴角一抿有个小小的梨涡。

“今天早上那一出我听外面的人说了,现在传什么的都有,我想你应该会来找我,果然没猜错。”

夕月说话的语气很温柔,嘴角眉眼里都是笑意,那笑意淡淡的,却让人如沐春风。

很难想象,

这样的人会是春凤楼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鸨儿。

夕月端坐在古筝前,摸着筝弦,看向苑福宁。

“你长大了些,个子也高了,比我印象里更漂亮。”

苑福宁蹙眉:“你见过我?”

夕月点点头。

“五年前的夜里,城郊徐庄路口,我藏在俞先生的马车里,你和他大吵了一架。”

她和俞长君认识的时间不长。

俞长君生的实在好看,她从没见过这么标致的人,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就连烦恼时微微蹙眉,都牵引的人心头颤动。

她喜欢,

可那些点清倌的人也喜欢。

俞先生在酒醉之后到底遭遇了什么,她并不知道,但风月多年她也能猜出来两分。

她不敢问。

一个月里,俞先生身边只有一个小厮跟着,整整齐齐的来,衣冠凌乱的走。

最开始还能骑马,到最后只能扶上马车回家,他面色越来越白,人越来越消瘦,但依旧是和谁都不说话。

她心急,

身上留了伤不及时治,是会死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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