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自己身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是为了选择陈青山而生(2 / 2)

陈青山回以一笑,心中感慨万千。重生,不就是为了弥补上辈子的遗憾嘛!

只要姨和青雀安好,此生何求?

陈青山拉开窗帘,看了眼窗外,阴云密布。

朝李青雀说道:“快下雨了。青雀,我送你回家,你早点去学校。”

“青山哥。你直接送我回学校吧,书包我都带来了。”

“好!”陈青山点头应了下来。

他那自行车再不骑,都快生锈了。

临出门前。

陈青山看着给二人关门的林梦云,道:“姨。我把青雀送回学校后,就过来。”

林梦云眼角一抽,面色却不敢起一丝波澜。

小青山,你要不活啦?青雀还在呢!就对姨说这种胡话。没人的时候再说不行吗?哪怕再露骨点,姨也不会生气的。

违心道:“你还回来作甚?不要来了。”

陈青山嬉皮笑脸道:“要来的。”

砰!

回答他的,只有姨的关门声。

两人的对话,李青雀听得是一头雾水,怎么从青山哥和云姨的谈话里,听出了一丝小情侣打情骂俏的味道。

青山哥,你和姨不会……

两人刚刚下到小区楼下,霏霏淫雨便下了起来。

雨点不大,如絮如棉。

李青雀在楼道口,伸出一只白嫩小手,接了几滴雨滴,冰凉凉的,带走了六月初刚升起的一丝暑气。

雨滴沿着她的手纹汇聚在她手心中,形成浅浅一汪雨泉。

晶莹莹的,如同流动的水晶。

李青雀献媚似的将这一汪雨泉捧到陈青山眼前。

“青山哥,好看吗?”

不过雨水罢了,透明无味,稀疏平常,哪里来的好看不好看?

只不过在你手心,便胜过世间万万。

陈青山低头,对着李青雀手里轻啄一口,灿烂笑道:“好看到不能再好看了。”

一下,李青雀脸便胜过落日晚霞,耳根滚烫。

将只剩一半的雨泉收回,伸出小雀舌,跟小猫喝水一样轻轻舔了一口。

原来,雨水竟是这般甘甜。

傻子!脏不脏。

陈青山宠溺揉了揉李青雀的小脑袋,取出塞在车屁股里的雨披。

唰啦一甩,皱得不成雨披样。

将雨披按在自己身上,用手掌一点点压平,虽然不能崭新如初,但好歹比刚取出时好看了不少。

穿戴在身上后,陈青山骑上车,李青雀也坐上了后座,将雨披套在自己身上。

而后迫不及待地抱上了陈青山的腰肢。

叮咛一声车铃响起。

银白的车轮毂哗哗转动起来。

两人一车,往白河一中方向骑去。

细雨打在雨披上,如同大珠小珠落玉盘。

李青雀抱着陈青山,小脸紧贴他的后背,鼻子一抽一嗅,就跟一只秋天找坚果的小松鼠一样。

青山哥的身上有一种味道,让她迷醉。

生物老师曾说起过人生理上的一个特点,在你非常爱一个人的时候,就能在他身上闻到一种味道,在生物学上,这种味道有一个专业名词,叫弗洛蒙。

当对方身上的弗洛蒙,正好戳中了你嗅觉中微小的角落时,就证明你的基因选择了他。

果然,自己身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是为了选择陈青山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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