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另有其人(2 / 2)

刑警日志 刹车很及时 3568 字 5个月前

没有说真话,就意味着凶手另有其人。

而王辉晚一刻交代,真凶逃跑的可能就更大一分。

“这样,对王辉的审讯不能停,但是也不能仅仅靠审讯王辉,指望着他说实话。”

王一山经验还是老道,很快就制定了应对措施。

“案发现场有刘国栋主管在跟进,那边有什么发现一定会第一时间反馈。”

“另一方面,对小区昨天晚上的监控视频进行全面排查。”

“王辉能替人顶罪,就说明凶手和他的关系非常亲近。”

“重点排查昨天进出小区的所有跟王辉有关系的人员!”

几个行动组很快开始行动。

一方面派人梳理王辉的人际关系,另一方面重点排查监控视频。

东苑小区是很多年前盖的单位集资房,设施比较老旧,好在有单位日常维护,小区正门和后门都有摄像头。

但是小区没有围墙,所谓的大门,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

监控中能不能拍到有价值的线索,有很大不确定性。

第三组人重新对案发楼栋的住户进行排查走访。

“他们家三天两头打一场,王辉被他媳妇欺负成啥了。”

“我看王辉是真的被惹急了,他媳妇那个样子,能忍到现在也不容易。”

“他们家没有孩子,听说是王辉不能生,谁知道呢。”

“这房子原本是王辉父母的房子,跟儿媳妇闹不到一块,早几年就被撵出去了,老两口在外边租房子呢。”

邻里间对王辉一家人的评价,显然是偏向于王辉的。

至于昨天晚上还有谁来了王辉家,并没有确切的说法。

“楼里人来人往,记不清了。”

“昨天王辉家打起来的时候,差不多半夜了吧,我们也没太在意,他们家三天两头打架……”

案发现场。

陆川正在收集入户门门口的滴落状血迹。

刚刚王辉来指认现场的时候,陆川特意观察过王辉的双手。

没有受伤的痕迹。

这不太科学。

从现场的情况分析,被害人在被砍伤的时候有过剧烈反抗。

现场的抛甩血迹狭长,有较大距离的断续,这说明凶手下手的时候用力非常大。

杀人,既是一件容易的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就比如王辉妻子被杀的现场,凶手劈砍多次,从客厅到卧室,才把人杀死。

这个过程中,被害人还在剧烈反抗,凶手是很大概率会受伤的。

尤其是手部,大力劈砍后,受伤的可能性更大,最起码有些许擦伤。

但是,王辉的手部并没有受伤。

这是一个疑点。

此外,陆川在入户门的抛甩状血迹旁边,还发现了一个滴落状血迹。

这样的血迹,要求源头有相对静止的行为。

以被害人当时忙于逃命的状态,是不太可能留下这样形态的血迹的。

所以,这枚滴落状血迹,很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从滴落的高度大概分析应该是手部这个高度滴落的,但是王辉手部并没有受伤。

所以,这枚滴落状血迹谁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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