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挖眼血魔案8(1 / 1)

曹小安和他的特别行动组塞满了巡捕房狭窄的档案室,一抱又一抱布满尘土的档案被取下、拆开、重新复位。

每打开一份档案,就像是推开了一扇门,进入的是一个个人生。尽管其中有些已经终结,但轨迹仍在,就像河流逝去后,河床依然维持着它的形状。曹小安所寻找的,是贾林被时间埋没的那一部分。他又拿到了一个档案袋,这次,没有再放下。

曹小安从贾林的学籍、户籍等资料里找到了一张收养手续。手续办理时间为十年前,收养人叫贾成江,被收养人叫李林,后改名为贾林,被收养时年龄是十岁。李林被收养的原因为父母双亡,这也是他十岁之前的唯一记录事件。

曹小安陷入沉思,在档案缺失的贾林还叫李林的那段岁月里,很可能发生过什么事,而这件事跟埃尔、钱鼎天、金贵祥都有关,并且直接导致这三人被杀。

大摞档案袋砸到桌面上的沉闷声音与翻看档案时发出的风吹杨树叶那样繁密的声音重新开始了。这回,一屋子人寻找的是埃尔、钱鼎天和金贵祥的档案。不过,他们只找到了埃尔的。

埃尔的档案特别厚,里面除了他的个人资料,还有他曾办理过的全部案件的简述,作为工作履历的一部分。

曹小安重点查看发生在十五年前到十年前这段区间里的案件。

线索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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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曹小安一直在苦苦寻找的暗河终于流出了地面,把埃尔、钱鼎天和金贵祥这三座毫不相关的山丘联到了一起。那是埃尔审理过的一桩谋杀案。

被告人叫胭脂,是维纳斯歌舞厅的一名舞小姐。十年前的一个雨夜,被告在某宾馆将维纳斯歌舞厅的另一名舞小姐蝴蝶掐死,目的是图财。

在庭审过程中,尽管被告对警方的指控坚决否认,案件也存在诸多疑点,但是,由于有三名目击者出庭作证,所以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杀人罪成立。

枪决在当日午夜匆匆执行。三名证人分别是案发当夜在宾馆留宿的客人钱鼎天、金贵祥,以及宾馆服务员段小七。

在这则简述的结尾,记录着法庭审判结束,胭脂被行刑队拖去法场时发下的诅咒:我必变作厉鬼,惩戒有眼无珠之人。

“我必变作厉鬼,惩戒有眼无珠之人!有眼无珠,有眼无珠·······”

曹小安一再重复着胭脂的诅咒,就像用网捕捉一只在他脑海里飞翔的蝴蝶。

蝴蝶在天空中忽地飞高,忽地飞低,总是能从网口轻盈地掠过。

忽然,网口一个翻转,将它牢牢锁在了里面。

曹小安忽地站起身,说:“贾林很可能是胭脂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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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谁啊这又是?”莫天抬起头,觉得曹小安有些莫名其妙。接着,他低下头,继续拆手里那只档案袋。

“路上说!”曹小安把莫天手里的档案袋扯过来,拍到桌面上,却又立即抓了起来。

他的眼睛和心都被这个档案袋上用毛笔写的名字牢牢揪住了!叫这个名字的人已经不在,他的很多事情曹小安都不知道,还有很多没有解开的谜团,这个人叫曹九哥,曹小安叫他大伯。

曹小安想立刻拆开这个陈旧的纸袋,但他又迟疑着,因为害怕自己触碰到的会是远远超出意料的事。

他的手指在粗糙的牛皮纸袋上摩搓良久,莫天叫了他三声,他才醒过来,慢慢地解封口处缠绕着的棉线。

档案袋是空的,那些谜团依然还是谜团。

一种更为复杂的情绪涌上曹小安的心头。在这种说不清是失望还是放松的情绪里,曹小安把档案袋重新封上,用棉线缠绕着封口处的扣子,一圈又一圈,缠得很慢。

莫天伸过头来,问:“探长,你掉魂啦?”

“走吧,去维纳斯歌舞厅,希望那里能有胭脂的故人。”曹小安拍了拍莫天的肩膀,又吩咐老毕带行动组去爱博诊所门口蹲点,监视贾林的行踪。

“别让他发现,更别让他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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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讲述的这个细节让华良脑海里的脉络顿时打结了。如果贾林不是胭脂的弟弟,他能是谁?

这时,有舞厅服务员敲门进来,找牡丹处理事情。牡丹便让曹小安先坐,起身离去。

屋子里只剩下莫天的鼻息,鼻息越来越粗重,直至演变成呼噜。

昼夜不停的奔走已经把这个充满活力的小开拖得疲惫不堪。

这时,曹小安感到自己身上也涌起一股困意,像热气一样把他罩住。

他闭上眼,脑海里浮现出贾林白净的脸、漆黑的雨衣和

三名死者空洞的眼眶。在他模模糊糊的意识的边界,还站着一个女人,头发凌乱,心脏处在流血。

“胭脂。”曹小安轻轻地叫出了声。

曹小安是被第二天的阳光照醒的。原本坐在椅子上的莫天已经蜷在地上,他依然在睡。距离破案期限还有最后一天,而这一天已经开始。

曹小安朝莫天的屁股踹了两脚,莫天才开始蠕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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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人赶回巡捕房楼下的时候,格雷从二楼的窗户伸出头,叫他们赶紧上去。

“出事了!”他急赤白脸地喊。

几个特别行动组的组员见曹小安进屋,朝他疾步聚拢。纷乱的脚步让曹小安意识到,空气在他睡着的时候偷偷发生了倾斜,包裹着世界朝他预计不到的方向滑去。

“出什么事了?”

“贾林失踪了!他可能死了!”

“失踪了?”曹小安诧异不已:“你们不是一直守着吗?”

莫天大骂:“那老秃驴就是个黑瞎子!”

“昨天,我们的人乔装进去探查时,贾林就在办公室。毕队长带人从傍晚一直蹲点到夜里,他也没从医院出来。后来,毕队长就带着他们喝酒去了。今早再去探查,贾林已经失踪了,可能是夜里走的……”

组员没说完,曹小安就已夺门而出。

看到曹小安和莫天奔进来,原本站在窗前惬意地抽雪茄的老毕忙叉起腰,边急促踱步,边训斥另外两名蹲在地上到处翻找的年轻警员:“赶紧搜!一帮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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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小安来到贾林的办公桌前,因为桌上放着一个陶瓷罐子。

“这就是柜子上那只瓷罐子!”莫天大叫着端起它,曹小安发现下面压着一封信。

莫天拿掉瓷罐的盖子,一股浓郁的福尔马林的味道涌出来,蕴含着死亡的冰冷感。他的脸凑近,再凑近。

忽然,他的手哆嗦了一下,仿佛罐子里真的盘着一条蛇,正吐着芯子往外窜。

罐子第二次脱离了莫天的手掌,碎在地上,炸出一地药水。与此同时,五个球状物蹦蹦跳跳地滚向四处,那是五只眼睛!

原本属于埃尔、钱鼎天和金贵祥的眼睛,正赤裸着紧紧盯着屋子里的五个人。

曹小安拿起那封信,这是贾林写给他的。华探长:

因您智勇双全、破案神速,贾某曾有幸在报纸上一睹兄台风采。故昨日您乔装到访贾某办公室之时,贾某就已知晓您实为探案而来。前几日在郊外意外相逢,想必也是您。

如您所料,埃尔、钱鼎天、金贵祥三人确系贾某所杀。贾某亦深知自己罪孽深重,然从未想过故意隐瞒,只是事情尚未了结,不便伏法。现在,贾某便将此案之来龙去脉告知兄台。

贾某自幼父母双亡,家道中落,与家姐相依为命。为让贾某进学堂接受教育,家姐成为维纳斯歌舞厅一名舞小姐,化名胭脂。贾某以为,学业完成那天,便是家姐脱离苦海之日,不承想,就在贾某十岁那年,家姐被歹人算计,最终枉死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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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雨夜,钱鼎天与金贵祥在维纳斯歌舞厅享乐过后,分别携舞小姐蝴蝶与家姐一起入住宾馆由于酒醉,钱鼎天失手将蝴蝶掐死。其与金贵祥筹划阴谋,又买通法官埃尔,将家姐诬陷为杀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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